成都香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发行欧元债券确定开立备用信用证/保函服务单位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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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scxd2021-001(招标文件编号:scxd2021-001)

二、项目名称:成都香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发行欧元债券确定开立备用信用证/保函服务单位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费率(%):2.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成都香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发行欧元债券确定开立备用信用证/保函服务单位

为成都香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境外发行欧元债提供担保,供应商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作为境外欧元债备用信用证/保函开立银行,牵头制定备用信用证开立方案,组织专业人员从事备用信用证/保函开立工作,协助采购人完成境外欧元债发行。

1)确保备用信用证/保函按时顺利开立。
2)开立备用信用证/保函费率、发行期限合理,尽可能降低发债成本。
3)与采购人、监管机构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尽心尽责。
4)及时、准确、充分的完成申报材料及申报方案并主动反馈相关信息意见的回复。
5)中标供应商须保证本次开立备用信用证/保函任务能如质如期地完成。

不超过3年

1、中标供应商对本次发行境外欧元债开立备用信用证/保函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可行性分析,负责向采购人提供开立备用信用证/保函总体方案的建议书,并与采购人共同确定备用信用证/保函开立方案,与采购人共同准备开立备用信用证/保函所需材料,包括备用信用证/保函文本的法律审查等。
2、服务期限内,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积极配合采购人的相关开立工作,组织专业团队,专人负责完成本项目。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勇、万学军、喻梅、魏小君、熊海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约定收费金额为:49,000.00元(大写:肆万玖仟元整)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香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静安路香投大厦11-12楼        

联系方式:马女士 173*****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现代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11号B2            

联系方式:曾先生 028-85374888 189*****8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  028-85374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