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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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香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对“四川成都航空产业园表处理中心设备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一、采购编号:/
二、项目名称:四川成都航空产业园表处理中心设备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
三、资金:已落实。
四、项目概况:
成都市新都香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一家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四川成都航空产业园表处理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本次采购项目共1个包件(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无要求。
(二)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磋商。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成都香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1、采购内容:四川成都航空产业园表处理中心设备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
2、本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
1、领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下午17:00(北京时间)。
2、磋商文件领取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3、领取磋商文件地点:成都市新都区香城南路180号兴城时代7楼。
4、供应商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的注意事项:
供应商报名时,应当按照磋商公告的规定提供:①领取文件人员身份证②单位介绍信(其中第①项查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第②项留加盖鲜章的原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日上午10:00,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磋商地点:成都市新都区香城南路180号兴城时代10楼。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邀请在成都香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成都市新都香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香城南路180号兴城时代
联 系 人:晋女士
联系电话:028-8301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