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家风家教馆展陈服务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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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省成都市家风家教馆展陈服务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已由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新都发改审批【2020】1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新都区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新都区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新都发改审批【2020】17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码:2020-510114-50-01-509862

2.2工程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街道升庵村锦枣路

2.3项目规模:项目改造总面积约5792.07平方米,其中地面布展建筑面积约4886.11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453.52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452.44平方米,主要包括装修及布展工程、安装改造工程、暖通工程、新风系统工程、通风工程以及特殊设备工程等内容。本项目概算投资额为5059.7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390.38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428.47万元,预备费240.94万元。

2.4计划工期:总工期174日历天(其中设计54日历天,施工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设计范围为:主要包括方案设计的优化(须提供达到展陈大纲要求的整体方案)、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施工范围为: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等全部工作。

2.6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

(1) 设计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 施工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建筑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1.6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

具有建筑装饰装修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拟派设计负责人:

2017年1月1日以来在单项合同展陈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永久性展馆设计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担任过设计项目负责人【注:(1)拟派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负责设计工作单位的人员(2)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应附资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四川建设网或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或政府指定发布媒体所发布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网络截图(公开招标项目提供)复印件;②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材料(或用户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负责施工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1.7财务要求:

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 设计资质单位:

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7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展陈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永久性展馆展陈设计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注:(1)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2)应附资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四川建设网或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或政府指定发布媒体所发布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网络截图(公开招标项目提供)复印件;②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材料(或用户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2) 施工资质单位:

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7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展陈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永久性展馆展陈施工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注:(1)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工作单位提供。(2)应附资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四川建设网或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或政府指定发布媒体所发布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网络截图(公开招标项目提供)复印件;②竣工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6起,使用CA数字证书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11月2709:30,地点为成都市新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新都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5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成都市新都区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新都区香城南路180号

人:王先生

   话:028-60322321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1288号1栋3层

人:王女士

   话:028-89396633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