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香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加常年法律顾问单位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05

点击量:547

一、项目编号:SCDXFZC202009240702(招标文件编号:SCDXFZC202009240702)

二、项目名称:成都香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加常年法律顾问单位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诚伦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188号

中标(成交)金额:1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四川弘泽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金沙路88号21栋11楼3号

中标(成交)金额:12.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四川诚伦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服务




派2名及以上的律师担任采购人的常年法律顾问,负责采购人日常法律事务的处理,供应商律师应当勤勉、尽责、高效做好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供应商更换律师取代采购人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采购人书面认可。供应商律师应当勤勉、尽责、高效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按照本行业公认的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努力提高法律服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供应商律师开展顾问工作,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积极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向采购人提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意见。供应商律师向采购人提供的各项法律意见或法律文书应当清晰、明确、全面,保证其法律上的准确性,不得曲解法律规定的本意,或者有意向采购人隐瞒法律上既已存在的风险。供应商律师应当在取得采购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高效完成委托事项,并及时向采购人通报工作进程,对涉及采购人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供应商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采购人员工个人提供不利于采购人的咨询意见。




一年。


按照磋商文件及本行业公认的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执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四川弘泽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服务




派2名及以上的律师担任采购人的常年法律顾问,负责采购人日常法律事务的处理,供应商律师应当勤勉、尽责、高效做好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供应商更换律师取代采购人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采购人书面认可。供应商律师应当勤勉、尽责、高效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按照本行业公认的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努力提高法律服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供应商律师开展顾问工作,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积极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向采购人提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意见。供应商律师向采购人提供的各项法律意见或法律文书应当清晰、明确、全面,保证其法律上的准确性,不得曲解法律规定的本意,或者有意向采购人隐瞒法律上既已存在的风险。供应商律师应当在取得采购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高效完成委托事项,并及时向采购人通报工作进程,对涉及采购人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供应商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采购人员工个人提供不利于采购人的咨询意见。


一年。


按照磋商文件及本行业公认的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苗传英(采购人代表)、曾锐、陈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约定收费金额:6,00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共8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其中,上海建纬(成都)律师事务所未通过资格审查,原因为:未提供 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香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香城南路180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028-830163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1911室            

联系方式:王先生、徐女士,028-83995998(报名咨询)、83912303(项目咨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徐女士

电 话:028-83912303